关于举办第37届河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作品展示评审活动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2023-04-19 来源:河北省科技馆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协、教育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和河北省教育厅共同主办,河北省科学技术馆、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和唐山市教育局共同承办的第37届河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作品展示评审活动,定于2023年4月29日~5月1日在唐山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优秀青少年科技创新作品、优秀科技辅导员创新作品展示评审;

2.优秀青少年科技创意作品、优秀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作品、优秀科学幻想画作品展示评审;

3.优秀科技辅导员论坛;

4.科学家精神宣讲报告会;

5.科技创新教育校长论坛(主题:“双减”背景下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

6.评选第37届河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奖”、“十佳科技教育创新学校”和“十佳科技辅导员”;

7.选拔推荐参加“第37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青少年科技创新作品和科技辅导员创新作品。

大赛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代表队组成

各市(含华北油田)代表队由领队1人、副领队1人和参赛选手组成。其中,领队须由各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工作人员担任,负责本市参赛选手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参赛选手为入围终评的青少年科技创新作品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创新作品的教师(名单详见附件5、6、7)。

三、报到注册与布展

时间:2023年4月29日 14:00-18:00

地点:唐山市科学技术馆(唐山市路南区卫国路14号)

请各市领队认真填写《参赛人员注册表》(附件3)、《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4)并签字盖章。附件的电子版于4月25日前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各市代表队由领队带领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集中报到并现场提交上述2个附件的纸质版。进场布展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布展要求和布展须知详见附件2。不接受个人报到和布展。

四、食宿安排

活动期间,正式参赛代表的住宿费、交通费、展板制作费自理,餐费由大赛组委会负责,为便于参加活动,可在大赛组委会联系的宾馆住宿也可以自行选择其他住宿地点。

五、其他事项

1.各市接此通知后要尽快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时间按要求组建参展代表团并认真做好展示和参评准备。

2.各代表队领队要切实担负起组织管理责任,加强对成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好往返途中安全保障工作;大赛期间,各代表队要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要求,按照组委会要求参加各项活动,确保大赛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3.参赛选手在参加问辩及测评期间,应随身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学生证,没有身份证明的,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否则将取消选手参赛资格;项目展示过程中,参赛选手要积极向专家、参观者介绍本项目作品的有关内容。

4.入围终评的项目须申报者本人参加终评活动。未参加终评展示的,大赛组委会将视为放弃终评活动处理。青少年科技创新作品竞赛集体项目,所有成员必须一同参加终评,如有成员弃赛,项目将视为放弃终评活动处理。

5.所有参赛选手参加大赛各项活动时应着装整齐,遵守大赛日程安排和组织纪律,展评期间,无特殊原因禁止擅自离开展位和早退,如发现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6.在大赛终评展示期间,各地可组织科技辅导员和学生进行观摩交流(费用自理),但必须提前报大赛组委会,便于组织安排观摩事宜。

六、联系方式

河北省科技馆

联 系 人:刘 燕 陈旭军

电 话:0311-86046374

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联 系 人:闫 岩

电 话:13832866223

附件:1.大赛日程安排

          2.布展要求和布展须知

          3.参赛人员注册表

          4.安全管理责任书

          5.青少年科技创新作品中学组展示名单

          6.青少年科技创新作品小学组展示名单

          7.科技辅导员创新作品展示名单

          8.青少年科技创意作品展示名单

          9.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名单

         10.“十佳科技教育创新学校”拟入选名单

         11.科技辅导员论坛名单

河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组委会办公室

(河北省科技馆代章)

2023年4月18日

文章主题词: 第37届 河北省 科技创新大赛 评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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